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相符)
3、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件
4、男女合影大二寸照片三张
5、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
1、当事人提出结婚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审查手续
3、符合条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当事人宣读声明书、签名
5、婚姻登记员打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大连市庄河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连市庄河市向阳路二段298号
电话:0411-8971915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大连市普兰店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中心路二段17号
电话:0411-83130954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注意:
1、大连市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外国人(韩国人除外)的结婚登记到大连市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
2、大连市民与台湾居民、韩国人需要在辽宁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
1、费用
婚姻证书工本费9元/对。
2、时限
当天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