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3、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5、提交有效的定居类入台许可。
1、申请人持所需全部材料至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窗口办理,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2寸白底证件照,办理证件缴费及邮递。
2、无特殊情况换发证件10个工作日签发,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签发,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另: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核查时间,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大陆证每证30元,签注、加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20元,二次有效通行证50元,多次有效通行证100元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东路
乘车路线:303路公交车在龙泉小学站下车,或乘坐“建设街—二十高中”公交车在二十高中站下车东行1.5公里。
咨询电话:0411—86766108
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行政办公大厅
地点:庄河市银杏路一段一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电话:89120178
旅顺口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旅顺口区黄河路84号(116041)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电话:8661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