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3、交验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儿童除外);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
5、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
6、提交有效的入台许可。
1、申请人选择性持上述所需办理材料至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窗口办理,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2寸白底证件照,办理证件缴费及邮递。
2、无特殊情况换发证件10个工作日签发,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签发。
另: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核查时间,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每证30元,签注、加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20元,二次有效通行证50元,多次有效通行证100元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东路
乘车路线:303路公交车在龙泉小学站下车,或乘坐“建设街—二十高中”公交车在二十高中站下车东行1.5公里。
咨询电话:0411—86766108
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行政办公大厅
地点:庄河市银杏路一段一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电话:89120178
旅顺口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旅顺口区黄河路84号(116041)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电话:86612569